![]() 中心簡介 ◎ 師資培育法自民國八十三年二月七日公佈施行後,我國中小學師資之培育制度,由原先師範體系單一及計畫式的培育,改變為多元及儲備式之培育,開創了教改的新紀元。 ◎ 為使本校所培育之中等學校師資,除為經師外,亦為人師之表率,即積極朝向本中心所規劃之目標努力,我們所欲培養的理想的師資目標如下: 1. 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 2. 具有清晰的表達能力— 3. 具有不斷求知的精神— 4. 其有熱心、耐心、愛心的胸懷— 5. 作為社會的楷模— 6. 具專業水準的關懷者、輔導者— 7.具清晰之教育理念及敏銳之思維能力— ------------------------------------------------------------------------------------- 1. 透過規定,讓學生知道,要有好的成績及操行,才能進入教育學程,也要維持好的成績及操行,才能完成教育學程。 2. 透過教學活動,讓學生知道,教育學程的課程,不只要求研讀課本,而且要培養課後寫報告、上課作筆記及討論的表達能力。 3. 透過教學,灌輸學生終身學習的觀念,勉勵學生伸展求知的觸角,隨時吸取新知,注意國內外情勢,作一個跟得上時代腳步的教育者。 4. 透過學生的親身體驗及優良教師事蹟的報導,使學生明瞭優良教師所具有的特質,作為模仿學習的典範。 5.透過潛移默化,使學生逐漸體認到作為一個教師除了教書之外,還應該擔負起社會責任。 6. 透過修習諮商輔導及教育社會學及人類學的相關訓練,使學生明瞭教師作為一個輔導者、鼓舞者之角色。 7. 透過教育哲學之訓練,增加學生的思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