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教育目標

◎ 師資培育法自民國八十三年二月七日公佈施行後,我國中小學師資之培育制度,由原先師範體系單一及計畫式的培育,改變為多元及儲備式之培育,開創了教改的新紀元。

◎ 為使本校所培育之中等學校師資,除為經師外,亦為人師之表率,即積極朝向本中心所規劃之目標努力,我們所欲培養的理想的師資目標如下:

1. 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
老師對於所任教的類科必須有豐富的專業涵養,才能教導學生專業的知識。

2. 具有清晰的表達能力—
老師必須具有卓越的文字及口頭表達能力,才能將知識正確地傳遞給學生。

3. 具有不斷求知的精神—
時代在進步,知識在爆炸,需有不斷求知的精神才能跟得上時代,作為知識的傳遞者。

4. 其有熱心、耐心、愛心的胸懷—
有熱心、耐心、愛心的老師,才能有敬業的精神,以教育學生為己任。也才可能協助學生
成長為有益國家社會的人。

5. 作為社會的楷模—
老師不僅要為學生傳道、授業、解惑,也要作為社會的模範。老師要借重所擁有的崇高社會地位,作為杜區的表率。

6. 具專業水準的關懷者、輔導者—
老師應具基本教育社會之知識,並有相當之心理輔導訓練,才能適切地理解各種不同社經、文化背景學生之情境,並予有效之引導。

7.具清晰之教育理念及敏銳之思維能力—
老師對何為教育,所教為何,應有自己的清晰理念,教師自己應該就是一個 "會思考的人",才能在日常的接觸中,培養學生深思熟慮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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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達到所規劃之師資目標,本中心透過以下各項溝通管道,使學生於潛移默化中朝理想之師資目標前進:

1. 透過規定,讓學生知道,要有好的成績及操行,才能進入教育學程,也要維持好的成績及操行,才能完成教育學程。

2. 透過教學活動,讓學生知道,教育學程的課程,不只要求研讀課本,而且要培養課後寫報告、上課作筆記及討論的表達能力。

3. 透過教學,灌輸學生終身學習的觀念,勉勵學生伸展求知的觸角,隨時吸取新知,注意國內外情勢,作一個跟得上時代腳步的教育者。

4. 透過學生的親身體驗及優良教師事蹟的報導,使學生明瞭優良教師所具有的特質,作為模仿學習的典範。

5.透過潛移默化,使學生逐漸體認到作為一個教師除了教書之外,還應該擔負起社會責任。

6. 透過修習諮商輔導及教育社會學及人類學的相關訓練,使學生明瞭教師作為一個輔導者、鼓舞者之角色。

7. 透過教育哲學之訓練,增加學生的思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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