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簡介 ◎ 師資培育法自民國八十三年二月七日公佈施行後,我國中小學師資之培育制度,由原先師範體系單一及計畫式的培育,改變為多元及儲備式之培育,開創了教改的新紀元。
1. 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視與準備 (1)重視新住民教育與新教師之培養。 (2)弱勢學生之學習輔導(高職生、資源不足之學校、兒童學苑及新住民之學童)
(1)因應未來教師需具備之英語能力,協請本校英美語文學系開設相關教師英語檢定之課程,提供本校之學生更多進修之途徑。 (2)鼓勵學生參加英語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提昇本身之英語能力。
◎ 本師資培育中心成立以來,近中長程發展目標簡述如下:
(1)培養品學兼優的中等學校師資,不但注意教育學分的學習,也注重專業科目的訓練及潛在課程對學生品行和人格的陶冶。 (2)嚴格考核學生在教育學程及主修專業領域的表現。成績未維持全班前四分之一 (3)「教學實習」課為學校師資養成的最後關卡,學生需完成義工服務、學會幹部、
(1)每學期舉辦板書檢定。 (2)提供網頁設計課程。 (3)教案撰寫及教材教具製作能力。 (4)定期舉辦教學觀摩與教學專題報告。 (5)舉辦國語文能力檢定。 (6)提供廣告海報字體(POP)課程之教學。 (7)要求學生自我英文能力之提升。
(1)嚴格挑選教育學程專任教師,聘任具有博士學位且在教育方面學有專精的教育學者。 (2)廣羅校內外兼具教育背景及各科專業知識的教師參與教育學程分科教材教法之授課。
(1)簽訂適合的實習合作學校,裨益學生的教育實習。 (2)與實習合作學校密切連繫,加強實習輔導內涵。 (3)透過巡迴輔導瞭解本校實習教師之實習適應情形。
(1)定期召開教育學程教學討論會,改進教學方法及內容。 (2)徵求學生意見,設計符合學生需要的教學計劃。 (3)進行每個科目的教學評量,提供老師改進教學的參考。
6. 發展一套適切的師資培育計劃 (1)討論學生甄選程序的適切性。 (2)討論課程的適切性,彈性調整課程。 (3)依據教學評量的結果,改進教學。 (4)定期檢討實習合作計劃,加強實習的具體效果。 (5)透過自我評鑑,不斷的調整師資培育的整體計劃。
(1)安排已取得專任教職學長姊經驗分享。 (2)提供相關的教師甄試訊息與途徑,增加就業之機會。 (3)建立畢業學長姊之聯絡網,隨時提供職場第一手訊息及應有之體認。 |